(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核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将核减此科目的招考计划,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调剂到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科目,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四)笔试 招考对象 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 采用笔试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只考专业知识(每人限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国家新课程初中、高中相应科目文化知识,满分为100分。 职业中专专业人才 电子 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会计 财务 管理 会计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审计 (建筑工程) 审计学、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工程 管理 工程管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 幼儿师范教材和通识知识,满分为100分。 篮球教练 采用专业知识测试(闭卷答题,满分为100分)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并按照专业知识占50%和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合成个人成绩。 考试时间:2015年8月17日。考试地点:衡东一中。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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