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考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本次招聘考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骨干教师考聘 (1)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及试教。 (2)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说课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名单。对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则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才能进入试教环节。 (3)试教:总分为100分,采用现场抽签、现场备课、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 (4)成绩合成:按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5)如骨干教师岗位未按计划招满,则空余岗位增加至相应学科的普通教师岗位。 (6)考聘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步:普通教师岗位考聘 (1)笔试 (闭卷) 笔试内容为各科专业知识(80分)及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标准)(2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1:5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未达到上述人数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以无生模拟教学、专业能力考察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语数教师职位无生模拟教学80分,专业能力考察20分;其余岗位无生模拟教学60分,专业能力4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各学科按招考计划职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限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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