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30%,试教占70%。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知识和应用文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宣传干事及网络平台管理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新闻学、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法规与新闻伦理道德、新闻政策、网络管理、公共管理的相关知识和应用文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岗位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观察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医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基本技能等。
应聘会计和工程审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财务和会计知识(会计)、工程审计知识(工程审计);面试采用实务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专业动手能力。
应聘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管理岗位:采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技能测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评本岗位基本业务技能。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校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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