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5月19日8:00-16:00 2、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方式: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报名表(登录石门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19日17:30以前在石门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于5月20日17:30前在石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2、方式:高中(含职高)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六、成绩合成及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2、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等见网上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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