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 初中教师及英语教师考试: 考试为笔试一门 ①笔试内容:相应学科高中教材。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小学教师考试: 考试为笔试一门 ①笔试内容: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初中教材)。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除考语文、数学两科(初中教材)外,还须加试所学相应专业学科理论。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综合成绩 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按语文成绩占50%、数学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按语文、数学、专业理论三科总分为最后综合成绩。 幼师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两门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测试考试 ①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教师考试: 考试为《教育理论与实践》一门 ①笔试内容: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所有考生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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