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学校科技楼人事处227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社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能力考核、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专业能力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能力,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术和科研成果的绩分。
试教: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以授课方式进行。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以授课方式进行。
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0(监察部门)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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