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石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教师49名,其中高中教师29名(含职高),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此次不接受本县在编公办教师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应聘高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应聘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2014年5月1日)。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15日,共三天。 2、报名地点:高中教师岗位(含职高)在各用人单位办公室报名,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在职教师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石门县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网上下载),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可跨学校报考,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5、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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