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的排前;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排前。如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较高的排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参加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六、聘用与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和岳阳县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委监察机关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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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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