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该校对应岗位无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
3、报考自愿到洞口县支教类岗位的,选聘后必须履行支教协议,按照湘教通[2013]559号文件于2014年至2020年到洞口县支教。
七、纪律与监督
1、按照《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八章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其它
1、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其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2014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资格复审确定拟录人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
3、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安排、笔试安排、术科测试安排、面试安排、体检安排、考察安排等均通过雨花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4、笔试成绩、术科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登录雨花教育信息网查询。术科测试对象名单、面试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5、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8、咨询电话
雨花区教育局0731-85880212
9、监督电话
雨花区监察局0731-85880345
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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