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术科测试(音、体、美、计)→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雨花区政府网 http://www.yuhua.gov.cn/ 长沙教育信息网 http://www.csedu.gov.cn/ 雨花教育信息网 http://edu.yuhua.gov.cn/ (二)报名、领取准考证 1、报考自愿到洞口县支教类岗位的,须在报名开始的前两天(即4月23日至4月2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到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提交《支教自愿书》,并签订支教协议,否则报名无效。 2、前期准备本人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用于身份证的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文件格式及大小分别为JPG格式、大于50KB小于100KB。 3、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4、报名端口开放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5日共3天,每天8:00-21:00。 5、持应聘者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⑴时间:4月26日至4月27日(8:30-11:30;14:30-17:00) ⑵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少年宫 (三)笔试 1、所有岗位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文化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专业文化知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2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定于5月10日,总时量210分钟。 3、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等,请考生于5月8日查看雨花教育信息网,未按网上通知准时参考视为自动弃权。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5月16日—5月18日共三天,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19日(8:30—12:00,14:30—17:00)到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办公楼B231房提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方式参照高考模式进行,并于5月20日上午(8:3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四)术科测试 1、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岗位的还须参加术科测试,测试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术科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术科测试安排在笔试成绩发布后,请随时查看雨花教育信息网,未按网上通知准时参考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岗位的笔试(术科)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术科测试成绩×60%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资格初审 1、进入资格初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术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按1:2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在雨花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所有提升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为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其中报考自愿到洞口县支教类岗位的考生和报考长沙市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初中骨干教师类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面试 1、应聘小学、初中和长沙市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各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⑴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操作演示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⑵试教形式为当场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10分钟。试教成绩即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应聘幼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试教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⑴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操作演示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⑵试教形式为当场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10分钟。 ⑶专业技能考核时量5分钟,一是从弹、唱、舞、美中自选一项,二是从余下的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 ⑷试教成绩×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40%合成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成绩当场反馈给考生。 (七)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按笔试(术科)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两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递补面试成绩高的。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九)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两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递补面试成绩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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