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财务监察所是衡南县纪委监察局所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I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文秘2名、执纪审查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具有干部身份、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且在编在岗、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文秘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执纪审查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执纪审查人员同等条件下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优先录用。
4.具有机关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与县纪委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决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2月9日起在衡南党政门户网、衡南新闻网、衡南党建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县纪委组织部635办公室报名(电话:0734-8550121)。报考人员填写《衡南县财务监察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衡南县财务监察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编制身份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学历、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资格审查。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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