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 2016年湖南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单位公开选调37名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已出,注意查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司法厅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司发通〔2016〕23号),湖南省司法厅所属基层监所单位面向系统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予公告。 一、公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详见《湖南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单位2016年从系统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并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的任满1年以上; (三)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四)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及以下; (五)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其中,省女子监狱和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岗位2,因需要具有较为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42周岁; (六)身体健康; (七)具备拟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国家及本省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司法厅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9时至12月1日17时(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司法厅七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征得省司法厅政治部同意)。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司法厅网站,查看选调公告并下载《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如实填写。
课程咨询:
客服一线
客服二线
投诉建议:
图书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