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 报考综合及执法类岗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考评组进行评定,总分为100分。 2、职位能力测评 报考专业技术职位人员参加职位能力测试。由有关专家参与组成考评组对报考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履职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总分为100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或者职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不递补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按照《湖南省司法厅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七)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湖南省司法厅网站以及拟调出单位、拟调入单位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党委研究逐级报省司法厅同意后,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转任手续。 四、相关要求 1、 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被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反馈原单位。 3、联系电话:073184586427 附件:1、《湖南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单位2016年从系统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表》 2、《湖南省监狱戒毒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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