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湖南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2016年衡阳市市直机关集中遴选72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衡阳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1-04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推荐公务员遴选交流群 498096929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衡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集中 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共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72名,详见《衡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集中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和报名地址表》。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乡科级正职以下(含乡科级正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担任科级正职以下(含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在衡中央、省属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1月9日至1998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干部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条件,均以201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专业界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衡阳党建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报名地点:详见《衡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集中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和报名地址表》。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衡阳市2016年市集中 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司简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培训网|会员中心|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地铁3号线朝阳村站5号出口) 报名专线:0731-82088855
Copyright © 2011-2017 湖南考德上公培网 湘ICP备17009472
咨询热线:0731-82088855
H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