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确定,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0775,28680770(市政府法制办)。
监督电话:0731-28680777
附件:
1.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2.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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