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5日止。 报名所需资料: 1.《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请现工作单位负责人教(政工)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及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 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3); (三)资格审查 选择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前往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910室进行资格审查(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58号市政府院内);选择网上报名的报考者需要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sfzb@126.com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和《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前往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910室领取准考证,网上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还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包括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法律知识和写作能力),主要测试行政法、民商法基本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制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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