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充实法制队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3.2014年7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4.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1名。具体见《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官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日报》等发布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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