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1000米跑步和俯卧撑),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方能签定劳动派遣合同。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依据长沙市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制定的巡防队员、协警薪酬福利指导标准执行: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津贴、月度考核奖)为2300元/人 ,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津贴的80%,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期间单位包食宿。
联系人:陈慧,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