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湘潭湘乡市人民法院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满足法院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院2016年面向全国机关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和标准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严格按程序办事。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国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登记,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法官助理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书记员需具有法学类学历; 4、具有2年(含)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至2016年5月1日);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如:《法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不能列入选调范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需承诺在湘乡市人民法院最低服务5年以上。 (二)报考具体要求: 岗位:法官助理2名,法官助理(执行)2名,书记员1名,共计5名。 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学历:本科以上 专业:法学相关专业 年 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性别要求: 法官助理(不限) 法官助理(执行):限男性 书记员: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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