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湖南永州双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6人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需要,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察局现面向全县择优、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和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文件,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纪律审查工作岗位为4人(限男性),综合岗位2人(男女不限)。 三、资格条件 1、全县党政机关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和科员身份。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纪律审查工作岗位优先考虑法律、审计、会计专业及办案工作经历,综合岗位优先考虑中文写作等专业及材料综合部门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用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事业心强,责任感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遵守法纪,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4、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的经济、法律、审计、会计、中文写作专业知识。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工作能力。 五、选调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0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纪委组织部;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3974698766。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等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选调职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能测试,如未达到测试的比例,是否开考及降低比例,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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