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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5月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6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长县人社招〔2016〕2号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结构,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原有行政职务不予保留,职级调入后须按相关程序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编外聘用的政府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其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选调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长沙县2016年5月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非201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内(1980年5月23日后出生),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5月23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一《长沙县2016年5月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8、非2016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县内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10、面向县内的范围界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人员;②原户籍属长沙县的人员;③在长沙县工作并且在长沙县购买了社保的人员。
11、报考县委党校教学研究选调岗位的人员,必须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县内教师须在长沙县编内工作满5年方可报考。
12、报考县检察院、县法制办选调岗位的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到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且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
13、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无《公务员法》或《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14、公务员试用期未满或与现单位有服务年限的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选调岗位。
四、选调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选调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2016年5月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报名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 23日(每天9:00-16:3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 23日(每天9:00-16:45)。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17日- 24日中午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限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工商银行卡)。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