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13年1月1日以后录用的公务员;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录用后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以及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招录的公务员和试点班学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和网站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8:00至11月4日16: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名,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或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缴费 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8:00至11月4日20:00,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9:00-11:00,15:00-17:00。 (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24日10:00至11月29日12: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服务与管理 报名与确认期间,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考务部门和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整理报名信息。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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