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内容、时量:警务辅助人员为《综合知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50%,公共基础知识占50%),文职辅警一岗位为《文秘知识》,文职辅警二岗位为《交通管理知识》。笔试时量均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资格复审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笔试准考证,并同时进行身高测量(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4、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具有下列条件之一):面向湖南省(长沙地区)的范围界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本人湖南省(长沙地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能证明原籍属湖南省(长沙地区)的证明资料;③在湖南省(长沙地区)工作的证明及2017年8月31日前在湖南省(长沙地区)购买了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原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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