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示暂定为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考生可在长沙人才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司法局71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6年7月19日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司法局719办公室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如遇排名最后有多人并列的情况,所有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2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司法局2016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所有并列人员一并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3道考题,每人10分钟,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公布。
4、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司法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5、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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