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占30%)和实务水平(占70%),基础知识主要是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一般文字能力,实务水平主要是法医鉴定知识。凭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及门户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在公布时一并通知。
五、考察公示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之和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1:2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内、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六、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选调干警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按有关国家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选调干警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3、咨询电话:0731—88870938;1890078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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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