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10名)已出,请注意查看!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批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从市州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中遴选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 2、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同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并担任现职1年以上;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 职位分类 职位 名称 遴选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笔试最低 开考比例 面试 比例 检察 业务 公诉 3 法学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具有公诉工作经历 1︰5 1︰3 侦查 4 不限 男性、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5年以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经历、具有检察官职务 1︰5 1︰3 综合 辅助 机要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专业 (全日制) 3年以上国家机关机要或信息化工作经历 1︰5 1︰3 档案 1 档案学(全日制) 5年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历 1︰5 1︰3 法医 1 法医学(全日制) 3年以上法医岗位工作经历 1︰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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