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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政法干警面试考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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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6 15:03 文章来源:湖南考德上公培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3年政法干警面试考情分析已出,请注意查看!
  自2008年以来,面试便成为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它与笔试相辅相成,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整个招录考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中,面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50%,笔试只是“资格赛”,面试才是“定盘星”,是决定考生命运的关键一战。而备考面试的第一步便是先了解并掌握政法干警面试的考情,为面试做有针对性的准备。为此,下面我们就2013年政法干警面试向各位考生做详细的介绍。
  一、政法干警面试政策介绍
  (一)面试对象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试卷满分)×50
  2012年,大部分试点省(区、市)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但安徽、河南、浙江、辽宁、山西、江西、内蒙古、海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定较为特殊,具体考生可以到上述各地的人事考试网查看其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二)面试形式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属于特殊形式的公务员考试,所以其在组织面试时借鉴了公务员的面试形式,即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和文件筐测验。
  2009—2012年绝大部分试点省(区、市),例如辽宁、江苏、山东、天津、广东、河北、海南、贵州、河南、重庆等,采用了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而云南和吉林两个试点省自2009年以来,在政法干警招录中,已连续四次采用了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而这两个省在省级公务员面试中对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也一贯有所采用,这充分证实了,各试点省(区、市)政法干警面试在组织过程中对本省(区、市)省级公务员面试的借鉴程度还是很大的。
  (三)面试时间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9月15日前,安排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11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2012年10月中旬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虽然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但根据上述三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各省份政法干警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一般集中在每年的9~11月进行。
  (四)面试试题
  政法干警面试题本由试点省(区、市)统一命制。一般都是每半天换一套试卷,同一试点的试卷在题型、题量、考查要素等方面大致相同。面试期间面试题本不得擅自带离面试考场,考场以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面试题本。
  (五)面试成绩
  2012年各个试点省(区、市)面试成绩都是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各个省(区、市)却不尽相同。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相对应的试点省(区、市)
30% 黑龙江、湖南、西藏、
40% 河北、山西(基层公安机关)、内蒙古、安徽、海南、贵州、青海、宁夏、
50% 天津、辽宁、吉林、山西(基层法院)、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新疆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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