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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邵阳新邵县公开招聘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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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06 17:06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招聘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在体检结束后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考察不合格被淘汰而出现职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察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所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
    附件:2013年新邵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邵 县 卫 生 局 
新 邵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新 邵 县 水 利 局 
新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新 邵 县 林 业 局 
新 邵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新 邵 县 司 法 局 
新 邵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新 邵 县 体 育 局 
新 邵 县 广 播 电 视 台
新 邵 县 煤 炭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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