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25 17:09 文章来源: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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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统战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心理素质较好;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根据相关规定无不能参加公选的情况。
2、岗位条件: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文字工作经验。具有2年(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含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回避条件:若报名者与市委统战部在职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关系,不得报考。
二、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在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公选方案审定后,于2013年10月25日至31日在衡阳统战网、衡阳党建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告。
2、报名(2013年11月1日8:00至10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考生免费报名。各县市区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委大院3号楼2楼3211室)报名,联系咨询电话:8866881。
3、资格审查(2013年11月11日至15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市委统战部领导审定,市委组织部备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统战网、衡阳党建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布。欢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市委统战部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951。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11月18日8:00—17: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委统战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若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4、笔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测试环节。
招考人员分两轮进行笔试。
第一轮笔试: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待定)。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参加考试人员。
第二轮笔试:调研或专业能力测评(时间待定)。满分100分。主要测评调研能力。
两轮笔试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合并计算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单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待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6、考察(时间待定)。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针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7、体检(时间待定)。考察合格人员由选调办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并重新进行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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