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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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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25 16:50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为扩大选拔优秀人才范围,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经区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区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2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限男性,且具备一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
  3、年龄条件: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址:长沙市望城区纪委干部室(长沙市望城区喻家坡街道郭亮南路41号)。
报考人员从望城公众信息网(www.wangcheng.gov.cn)上下载《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须在原件的复印件上由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同时提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的证明)、《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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