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气象局公招工作人员1名公告(3)
发布时间:2013-06-20 16:0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市气象局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市气象局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湘潭市气象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湘潭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市气象局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市气象局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取消当年招聘计划。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咨询电话:52320146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湘潭市人社局
湘潭市气象局
上一篇:2013年湖南省质监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共85名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