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郴州永兴县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及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5-16 17:25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三)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6月1日(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和专业科。公共科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为相关职位的政策、法规、专业理论及运用。其中县统计局所属、县重点办、县侨联、县政协办民主党派联络办、县人社局农村养老保险站不限专业、人力资源考试院和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的专业科为申论。笔试成绩按公共科占30%、专业科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6。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湘人发[2005]3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的合格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公司同岗位核发待遇。
本次公开选调(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5522266、5522271。如有举报经核实后将严格按照郴人社发[2011]10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有关情况详见永兴县政府门户网:www.yx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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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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