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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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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08 11:16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进行面试时,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 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简章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执行。体检须到县以 上医院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若拟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作自动放弃处理,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本招聘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吉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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