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15 13:57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基地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公开招聘人才2名。
空缺岗位名称 | 申报数 | 所需资格条件(含专业、年龄、学历等) |
幼儿实践教育教师 | 1 |
①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③具有亲子教育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提供经历证明材料); ④25周岁以下。 |
科技创新教育教师 | 1 |
①理工科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③具有科技创新教育经历或通用技术教育经历(提供经历证明材料); ④35周岁以下。 |
三、公示公告
招聘计划和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不少于七天公示公告。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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