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湘乡“5511”招聘公告(共310人)(3)
发布时间:2013-01-06 14:58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湘乡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首次聘期三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一年,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首次聘期两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提供社会化的人事人才服务。
首聘期结束后,愿继续签约服务湘乡的,经考核合格,解决事业编制,办理正式人事行政手续。
拟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其中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及乡镇卫生院的须服从湘乡市教育局、湘乡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首聘期)。
十、“5511”人才工程引进人员待遇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并统一安排住房居住;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本地较好的学校就读。
2、副高职称专家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5万元。
3、硕士研究生
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首次聘期内市财政每年补助2万元。
4、本科生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0731-56711961
湘乡市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31-56772368
附件二:《2013湘乡市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三:《2013湘乡市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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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5511”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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