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湘乡“5511”招聘公告(共310人)(2)
发布时间:2013-01-06 14:58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湘乡市人社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考试事宜
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免笔试,参加面试(谈)。
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免笔试,参加面试。
以上人员拟在3月底前完成面试(谈)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的考生应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教师岗位XX科目综合知识》。
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医卫岗位综合知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教师岗位XX科目综合知识》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医卫岗位综合知识》为医卫类岗位所应具备的医学基础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请报名的考生于2月25日-2月28日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查阅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上午9:00——11:00 《教师岗位XX科目综合知识》或《医卫岗位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申论》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须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湘乡市“5511”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湘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两科笔试的各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明确参加面试人员。由两科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的,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为试教;报考医卫类岗位的考生,面试为操作考核。
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面试成绩(试教、操作考核)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医卫类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合成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谈)达成意向的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或缺席的不再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七、考核
考核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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