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湖南长沙县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共167名)
发布时间:2013-01-01 11:33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67名,具体招聘信息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
具体开考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三年内(2010、2011、2012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此类推),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
7、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8、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9、2000年以前分配到长沙县的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县内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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