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考德上湖南分校|注册  登录|全国总站

考德上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全国分校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2012年湖南株洲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公告(共4名)(2)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12-06 15:52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①由中心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报市卫生局、人社局进行复审。
    ②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卫生局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招聘计划后开考。
    六、考试方法
    1、此次招聘考试根据岗位不同的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和业务技能综合考试三种方式。
    2、笔试内容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仪表气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4、业务技能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5、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五:信息公示网站)。
    6、笔试结束后我中心将考试成绩按考生的报考志愿从高到低进行排列,结果在信息公示网站公示。
    7、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业务技能综合考核人员,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及业务技能综合考核的总成绩排序,结果在信息公示网站公示。
    七、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折算后笔试成绩高的确定;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折算后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公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专业与类别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对中心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指导,由中心纪检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1-28237210
    举报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28681083
    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28682196
    中心纪检监察室:28485079
    附件: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2012年招聘计划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相关文章:

课程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建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0731-8208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