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娄底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2-11-22 16:57 文章来源: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收到通知3日内到娄底市水利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按60%折算总成绩)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按公共知识占30%(主要包括基础知识、逻辑判断、阅读理解、数学推理、材料分析等)、专业知识占70%(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工程管理专业主要考核水利工程概预算知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主要考核水利工程专业知识)分别进行考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60%。
⑴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按40%折算总成绩)
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主要测试应试者实际操作能力。
⑵面试评委设7人,不设单位评委,评委从外地聘请。
⑶工程管理专业进行水利工程概预算实际操作考核;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进行水利工程设计实际操作考核。
⑷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⑸面试成绩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出综合成绩后及时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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