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西泸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9 09:50 文章来源: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拟公开招聘中学、幼儿教师共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发布招聘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泸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要求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缺陷,肢体无明显残疾,表达清晰,无口吃现象;
4、报考中学英语岗位者常驻户口或进入高校学习前户口是湘西自治州户籍;报考幼师和中学其它岗位者常驻户口或进入大专院校学习前户口是泸溪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3年7月18日前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网、泸溪县人民政府网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7日—7月29日下午5点前。
2、报名地点:泸溪县明德小学教学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4、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商定报州人社局批准。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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