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韶山市教育局招聘1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7-11 10:00 文章来源:湖南教师网
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面试
面试方法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分值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面试采用操作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实际操作能力。
岗位代码为02-09的岗位,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核及考核以后的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和市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韶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ssjyj.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依照有关规定,根据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对象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须在韶山市教育系统服务五年以上。
八、本公告由韶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0731-556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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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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