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韶山市教育局招聘1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1 10:00 文章来源:湖南教师网
为了充实教师队伍,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共9个岗位,计划招聘15人。具体内容详见《韶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也可查询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韶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ssjyj.cn)及韶山电视台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范围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年龄要求计算至报名第一天止),具体年龄要求见《韶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共四天。
(2)报名地点:韶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31-55682004)。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只提供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必须提交《韶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韶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ssjyj.cn中下载、贴好相片)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职业技能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现实表现材料(要有单位领导签字及单位公章)。相关复印件及单位证明资料等按以上要求顺序整理并装订好,另交近期红底免冠寸照3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提供的证书(件)、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者误差,概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结果为准。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卫类岗位所应具备的医学基础知识。
岗位代码为02-09的岗位,考试时限为6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及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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