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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永州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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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27 15:51 文章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考试形式:考试实行闭卷考试。
    II、现场试教(面试)(满分100分)
    职业中专教师、小学教师进行现场试教,幼儿园教师进行面试。
    1.试教(面试)时间:文化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7月18
    日组织试教。
    2.试教(面试)地点:宁远一中。
    3.试教(面试)对象:分层次、分专业单独划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职业中专的所有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舞蹈、体育等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小学信息技术、美术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幼儿园教师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对象。因考生违纪舞弊被取消成绩或其他原因放弃试教资格的,不增补试教对象。
    4.试教内容
    (1)职业中专教师:县职业中专现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试教普通高中一年级教材)。
    (2)小学教师:本县小学六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5.试教形式:采用无学生授课模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面试)教具自行准备。
    6.面试内容:内容包括说、唱、跳、弹、画,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六)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中专教师、小学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占50%,现场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幼儿园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若某岗位体检对象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专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复审。
    (八)确定拟聘人选
    1.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2.体检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此空缺的名额,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能超过两次。
    3.已被省聘为我县特岗教师的,不再予以聘用,因此空缺的名额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相关档案材料交县教育局审核,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宁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卫华任顾问,蒋良铁任组长,唐慧云、刘军君、欧红杰、胡昕若、邓小英、罗丽菊、邓尧忠、杨丢清任副组长,何国义、赵利民、谢金花、徐东青、黄安成、欧教荣、李学勤、邝孟君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国义兼任办公室主任,石家灿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事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聘纪律
    1.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2.对有下列行为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1)与本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参与应聘,不主动回避的;
    (2)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利用职权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方案解释权属宁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教师招聘网
宁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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