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学院公开招聘27名教学科研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6-04 13:57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编办发【2013】12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共27名。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占地13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50万元,图书馆藏书118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共设16个教学系(部、院),有工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和引进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参照长沙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40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须为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和博士须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
4、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特殊要求见附件1《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备注”栏。
6、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博士(含国外高校博士生)不得参加报名(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国外高校应届博士生可暂凭就读学校出示的成绩册或就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国内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国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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