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南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30 14:16 文章来源: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南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下设20个教学单位,有3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招聘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和其他条件。
(三)、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岁以下。
(四)、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 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岁以下。
(五)、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5岁以下。
(六)、教学骨干:学校紧缺岗位,有8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或具有其他行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0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5岁以下。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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