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公告(3)
发布时间:2013-05-29 09:34 文章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查备课、作业批改、批改记录、听课评课记录(10分)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5分 差2分
3、授课(20分)
优秀20分 良好16分 一般10分差2分
4、教学质量(30分)
任教高一的教师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任教高二的教师以学业水平测试为准,任教高三的教师以高考成绩为准。学生的成绩在同层次不垫底,记30分,垫底减半记分。
5、任教班级的学生测评:(10分)
6、学校行政和同学科的任课教师测评(10分)
7、“①+②+③+④+⑤+⑥”项的总分低于80分者解聘。
(二)对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办理有关人事编制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评审组成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8-8514860)
登录网站:http://lxq.12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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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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