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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招聘专任教师155名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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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23 14:18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5月30日,其中硕士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2013年3月31日,博士材料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2、报名要求
    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大学人事处网站填报应聘信息,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
    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复印件寄(送)所应聘学院(教学部)党委办公室。
    3、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各学院按照学校招聘教师计划和有关规定,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填写《湖南师大专任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
    资格复审:人事处对学院上报的初审通过人员材料(含《资格审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试(核)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核)方式
    采取专家评议、教学考核及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英语水平测试四项相结合的考察方式。应聘的硕士,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
    对不完全符合学校选聘条件但又成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除以上正常的考核程序外,需增加破格考察环节,即专场学术报告会。
    3、计分办法
    总成绩=专家评议分+教学考核及面试分+成果量化分,其中专家评议、教学考核及面试两项总分100分,分占30%、70%,成果量化分以实际分计入总成绩,并填入《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英语水平测试分、硕士计算机能力考试分不计入总成绩,但应聘者原则上需达到大学英语等级六级水平(CET6)或全国英语等级四级(PETS4)水平(应聘音乐、美术、体育等术科类岗位者英语水平可适当放宽),应聘者须具备较好的课件制作能力。
    4、考试(核)时间
    对应聘硕士,学校于2013年5月1日前组织基本素质考试(英语水平测试和计算机能力考试)。基本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于2013年5月10日前组织一次教学考核。
    对应聘博士,用人单位于2013年4月20日、6月20日、9月30日之前分三批次对应聘博士进行教学考核(如果前一批次教学考核岗位人员招聘已满,不再组织下一批次教学考核)。
    (四)考察审定
    用人单位依照考试(核)成绩,按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人事处,用人单位会同人事处对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人事处对参与考试(核)的全体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聘用方案,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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