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市建宁国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09 14:2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毕业证、学位证书(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5、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株洲市二中(建宁)组织人事科负责,联系电话:0731—22331288,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873311169;文老师,电话:13908435655
三、考核程序
应届毕业生考核(与株洲市二中同步进行)
1、应聘者测试分为笔试、面试2个环节进行,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构成。信息技术学科按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3个环节进行,其专业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2.笔试完成后,根据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提前1小时告知应聘人员,并提供所需用品,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
3.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设立合格线,低于80分为不合格。
4.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对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由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
7. 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
四、体检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师范类学校招生考试体检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约与聘用
1. 拟聘人员获得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后,带好相关材料原件来学校办理签约手续。
2. 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一聘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聘用期间,享受学校应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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