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西事业单位公开选拔203名优秀人才简章(2)
发布时间:2013-04-06 17:45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二)考试
1、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博士、硕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规定要求组织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岗位适应程度,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2、教育、医卫类单位公开选拔博士、硕士研究生考试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单独实施。
3、同一岗位根据1:3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录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分级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湘西自治州纪委信访室:0743-8561735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43-8223229
五、管理及待遇
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附件4)。
六、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公开选拔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湘西网、湘西红星网、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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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
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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