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录报考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3)
发布时间:2013-03-19 17:3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局
9、关于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问题。
答:资格审查机关为招录机关。
报考人员报名时,首先应对照《招录职位表》和《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
专业要求为大类、类的专业,该大类、类中的所有专业均符合条件。
专业要求设置到具体专业的,所设专业符合条件。
职位要求本科A专业的,若报考人员本科为B专业,研究生为A专业,符合条件;职位要求本科A专业的,若报考人员本科为B专业,专科为A专业,不符合条件;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对于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专业,或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情况,报考者可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参考。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考资料时,一定要如实按照本人毕业证上的专业进行填写全称。
10、哪些情况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省直机关和市直机关工作的经历,不算基层工作经历,在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工作的经历,算基层工作经历。在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算基层工作经历。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研究生,其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经历不算基层工作经历。
11、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么计算?
答: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以201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12、四项目人员是哪些人员?
答:今年湖南省公务员考录面向的四项目人员为在湘服务(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可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市州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有地域要求,即在该市州服务或在外地服务且具该市州户籍的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
已考录为公务员的四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13、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资格条件如何确定?
答:对于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分别为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者表现优秀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且到2013年3月18日时任现职累计时间3年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农村或社区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14、乡镇招录人武专干的资格条件如何确定?
答:乡镇招录人武专干,面向转业、复员军人或人武专业毕业学员,均要求具有当地户籍。
15、2011年考试录用的公务员能不能报考?
答: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以201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公务员、选调生在此日期之前(含本日)办理正式公务员录用手续的,符合报考条件,在此日期之后办理录用手续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若公务员与其招录机关有服务期约定的,从其约定。
16、已考录为中央机关公务员,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能不能报考?
答:已考录为中央机关公务员,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不能报考。